被拆迁人是否有权对动迁补偿款进行分配?
问:拆迁协议上写了“被拆迁人负责安置居住人员”,这是否代表被拆迁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分配动迁补偿款?
答:动迁补偿款一般一次性全数发放给被拆迁人,被拆迁人有义务安置所有被安置对象和其他同住人员,通常由被拆迁人对动迁补偿款进行分配。但这并代表被拆迁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随意地分配动迁补偿款。动迁款的分配需要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动迁协议的规定,否则如分配不公引起纠纷,认为自己权利被侵犯的其他安置对象,有权提起诉讼,要求依法进行分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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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峥嵘,万商天勤(上海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静安区优秀民事诉讼代理律师,资深上海房产律师,上海拆迁律师,上海动迁律师。有十余年从业经验,长期专注于房屋买卖纠纷、房产权属纠纷、房屋动拆迁纠纷、宅基地动迁、拆迁补偿款分割、房屋征收纠纷、离婚房产等专业领域。诉讼经验丰富,胜诉率高,案情分析判断准确,各类成功案例众多。同时张峥嵘律师作为有着二十一年党龄的律师,又有法院审判工作经历,崇尚诚信服务,严守执业道德,以细致、谨慎、周到、专业的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。执业证号:1310120051128087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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