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面临拆迁律师支招维权--上海拆迁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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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之初搜集拆迁许可证等文件
龚来章律师建议被拆迁人,在拆迁之初,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,其中包括:拆迁公告,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,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,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谁是拆迁单位,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,拆迁许可证,以及两个内部文件 (拆迁计划、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)。
其中,两个内部文件需要通过提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,还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,以及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。
补偿谈判必要时需录音留作证据
在拆迁公告发布后,如果有拆迁公司找到被拆迁人洽谈,龚来章律师建议被拆迁人索要他们的授权委托书,让他们出示工作证和拆迁人员的资格上岗证。
因为拆迁人很有可能动用社会闲散人员恐吓威胁被拆迁人。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,龚来章提醒,在必要时做录音, “这些话可能作为将来协商谈判取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,有些被拆迁户没有固定证据,很难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”。
房屋评估报告不符实际要求重评
而在评估公司人员上门时,被拆迁人也要让他们出示相应评估公司的资质及上岗证件,在评估报告中 “与房屋实际面积,装修情况,层高不符的地方,要提出质疑,要让评估人员详细记载,必要时要他重新评估”。
对于已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,龚来章提醒他们一定要注意向拆迁公司索要协议原件。 “有些恶劣的拆迁人先让你签字,所有补偿金额、面积、楼号都是空白,与口头承诺不一致”。
行政裁决要充分表达自己意见
龚来章不主张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阶段,采取不理会、不到场、不表达的做法,而是要利用程序性权利,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,要注意行政裁决调解会上查看 “记录人员是不是完整地记录了你的意见”。
面临强拆对房屋状况拍照录像
他还提醒被拆迁人,在行政裁决接近尾声时,要对自己的房屋状况,物品进行拍照录像,因为 “程序走到这里,就可能面临强拆”。即便行政裁决之后面临强拆,被拆迁人也要报警,并找合适的位置和角度将强拆过程拍摄下来,以保存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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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峥嵘,万商天勤(上海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静安区优秀民事诉讼代理律师,资深上海房产律师,上海拆迁律师,上海动迁律师。有十余年从业经验,长期专注于房屋买卖纠纷、房产权属纠纷、房屋动拆迁纠纷、宅基地动迁、拆迁补偿款分割、房屋征收纠纷、离婚房产等专业领域。诉讼经验丰富,胜诉率高,案情分析判断准确,各类成功案例众多。同时张峥嵘律师作为有着二十一年党龄的律师,又有法院审判工作经历,崇尚诚信服务,严守执业道德,以细致、谨慎、周到、专业的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。执业证号:1310120051128087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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