动迁取得的期房,能否诉请法院分割-上海拆迁律师
问:动迁取得的安置期房,能否诉请法院分割?是否一定要等到大产证出来?
答:据张峥嵘律师目前所做的各区案例中,二中院下辖的静安区法院、黄浦区法院都认可对期房进行分割或确认权利。虽表述可能有所不同,但对于房屋的确切地址、面积并没有强制要求。
-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!
张峥嵘律师
咨询热线:
13818784511
张峥嵘,万商天勤(上海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静安区优秀民事诉讼代理律师,资深上海房产律师,上海拆迁律师,上海动迁律师。有十余年从业经验,长期专注于房屋买卖纠纷、房产权属纠纷、房屋动拆迁纠纷、宅基地动迁、拆迁补偿款分割、房屋征收纠纷、离婚房产等专业领域。诉讼经验丰富,胜诉率高,案情分析判断准确,各类成功案例众多。同时张峥嵘律师作为有着二十一年党龄的律师,又有法院审判工作经历,崇尚诚信服务,严守执业道德,以细致、谨慎、周到、专业的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。执业证号:13101200511280879。
咨询热线:13818784511,当面咨询请提前预约。
地址: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2楼(地铁二号线陆家嘴站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