动迁房全部登记在公公一人名下,是否就没有我的份了?
问:我是外来媳妇,公公家的房子拆迁,我们五个人共拿了三套房子,但我和老公感情不好,公公把房子全登记在他一人名下,说没有我的份,是这样吗?
答:房屋产权的登记,只是对外有公示公信的效力,并不代表在共有人内部之间已经达成了房产分配的一致意见,也不影响共有人对房屋权属登记提出异议。如果你或你老公是此处拆迁的安置对象,或者你是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,你随时可以确认在这三套房子中你应有的份额。
张峥嵘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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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峥嵘,万商天勤(上海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静安区优秀民事诉讼代理律师,资深上海房产律师,上海拆迁律师,上海动迁律师。有十余年从业经验,长期专注于房屋买卖纠纷、房产权属纠纷、房屋动拆迁纠纷、宅基地动迁、拆迁补偿款分割、房屋征收纠纷、离婚房产等专业领域。诉讼经验丰富,胜诉率高,案情分析判断准确,各类成功案例众多。同时张峥嵘律师作为有着二十一年党龄的律师,又有法院审判工作经历,崇尚诚信服务,严守执业道德,以细致、谨慎、周到、专业的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。执业证号:1310120051128087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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