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方代卖方解除查封后,合同仍可继续履行--上海房产律师
买方代卖方解除查封后,合同仍可继续履行
2015年8月,小朱经中介公司居间介绍购买了上海市宝山区共康五村某处房屋。双方约定在2015年9月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。但就在双方去交易中心申请过户时,才被告知房屋已被松江法院查封,交易中心拒绝接受双方的过户申请材料。
小朱不得已提起了诉讼。好在了解到房东是因为20万元的债务而被查封房产。为了能把房屋买卖继续进行下去,尽可能减少自己的损失,小朱和房东还有房东的债权人在松江法院达成了协议,由小朱将20万元汇入松江法院账户,债权人申请解除对房屋的查封,待房屋过户到小朱名下后,法院将该20万元支付给债权人。
最后小朱得已顺利过户,取得了房屋产权。当然他代房东垫出的20万元,以及房东迟延过户产生的违约金,都抵扣了他应付的房屋尾款。
张峥嵘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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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峥嵘,万商天勤(上海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静安区优秀民事诉讼代理律师,资深上海房产律师,上海拆迁律师,上海动迁律师。有十余年从业经验,长期专注于房屋买卖纠纷、房产权属纠纷、房屋动拆迁纠纷、宅基地动迁、拆迁补偿款分割、房屋征收纠纷、离婚房产等专业领域。诉讼经验丰富,胜诉率高,案情分析判断准确,各类成功案例众多。同时张峥嵘律师作为有着二十一年党龄的律师,又有法院审判工作经历,崇尚诚信服务,严守执业道德,以细致、谨慎、周到、专业的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。执业证号:1310120051128087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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